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河化,证券代码:000953)自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8、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并进行回复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