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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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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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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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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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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经公司函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券业务,截至2017年3月31日,标的股票数量305万股,由此导致其自有帐户持股数量相应变化。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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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5,664,336股新股,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详见2017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处于正常推进阶段。

 2、营业部获准设立情况

 2017年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5家分支机构的批复》要求,公司获准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3家证券营业部,在四川省泸州市和四川省乐山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C型)。

 3、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1,217,96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以上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现金分红预案、2017年战略规划等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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