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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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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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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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62,730.83万元,下降32.87%,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到期的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减少5,344.19万元,下降34.81%,系报告期内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收回应收货款所致;
3、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138.41万元,增长32.67%,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558.16万元,增长46.80%,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进出口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6,046.71万元,下降34.49%,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2,088.10万元,下降89.51%,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6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7、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2,682.02万元,下降78.18%,系报告期内公司兑付到期的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20,411.00万元,下降50.00%,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到期的中期票据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减少1,900.98万元,下降41.83%,主要系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直接减少了营业收入而不体现在税金及附加中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为负,同比下降170.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债务融资,借款利息减少,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减少96.18万元,下降3,443.29%,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回笼,坏帐准备冲回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392.11万元,增长76.80%,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理财,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减少2,102.69万元,下降85.60%,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到财政奖励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减少2,425.72万元,下降44.38%,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减少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减少5,464.15万元,下降38.11%,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及营销费用增加,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7,935.71万元,增长175.9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佟二堡公司提前收租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进出口公司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2,604.86万元,下降158.95%,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债券及银行贷款减少,归还到期的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与杭州元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及杭州君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签订了《关于成立浙江皮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协议书》,拟就开展投资与资产处置业务成立合资公司。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合资公司浙江皮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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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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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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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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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