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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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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5.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现以及使用应收票据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等因素所致。

 (2)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8.74%,主要系报告期末生产逐渐转入忙季,公司各项存货均较期初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43.5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 859.6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3.5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5.59%,主要系报告期末生产逐渐转入忙季,公司原辅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6.67%,主要系报告期末生产逐渐转入忙季,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09%,主要系职工2016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2.75%,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7.39%,主要系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的发生额428.46万元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上年同期上述税金列示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80.50%(绝对额增加337.4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利息收入和汇兑净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53.94%(绝对额减少63.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23.65%(绝对额增加62.4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2.6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1.27%(绝对额减少63.5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82.86%,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68.57%,主要系:一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0.82亿元;二是上年同期公司有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净流入0.67亿元,本期较少;上述两个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52%,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股票期权行权款1,860.77万元,报告期无此项业务所致。

 (4)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63.81%,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伟星集团质押了所持公司1.41%的股份,相关公告刊载于2017年2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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