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德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仁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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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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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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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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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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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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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7年1月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1月6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06)。
二、2017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具体决策和实施。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7-005)。
三、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300,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5,022,5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8)。2017年4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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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18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6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中新产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0%)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2016年5月25日办理的23,3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6-028])的补充质押,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2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中新产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3,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6%。本次质押后,中新产业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6,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3.04%,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目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中新产业集团对2016年5月25日办理的23,3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中新产业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新产业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华南分公司和滁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南分公司和滁州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华南分公司和滁州分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1号楼340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通信终端设备、电视机整机及零部件、音响设备、影视录放设备、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白板、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和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天长市冶山路新世纪豪园东院131-13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通信终端设备、电视机整机及零部件、音响设备、影视录放设备、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白板、电子设备的批发与零售。(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和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和影响:公司拟设立华南分公司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布局的考虑,积极利用华南地区电子产业发达的优势,大力收揽行业高端人才,进一步扩大区域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快速扩张的需要。
公司拟设立滁州分公司,有利于有效利用公司现有在天长市的优势资源,大力开拓天长市及周边区域的市场潜力,提升CNC自有品牌的区域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全面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需要。
2、可能存在的风险:上述设立分公司事项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南分公司和滁州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设立华南分公司和滁州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3996 公司简称:中新科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