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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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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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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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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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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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2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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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六名,黄晖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张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武雅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刘艳女士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选举刘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刘艳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聘任张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聘任林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德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艳、顾海涛、白鸿、张晖、江华(独立董事)、于太祥(独立董事)、武雅斌(独立董事)共7名董事组成,刘艳任主任委员;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顾海涛、黄晖、于太祥(独立董事)、江华(独立董事)、武雅斌(独立董事)共5名董事组成,于太祥任主任委员;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艳、张晖、江华(独立董事)、于太祥(独立董事)、武雅斌(独立董事)共5名董事组成,江华任主任委员;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顾海涛、白鸿、武雅斌(独立董事)、江华(独立董事)、于太祥(独立董事)共5名董事组成,武雅斌任主任委员。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关于审议清算并注销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公告》。
七、关于审议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出口保理、远期结售汇等。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清算并注销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刘艳女士、张晖先生、林滟女士、刘德勇先生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刘艳女士:1966年4月生,汉族,毕业于吉林大学和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套公司人事处干部,中成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晖先生:1968年4月生,汉族,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一部副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林滟女士:1964年生,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设备处职员、中成设备进出口公司职员、中成设备进出口公司副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成套设备部副经理、经理。
林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德勇先生:1968年生,汉族,毕业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历任哈电多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部副经理,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朗水电工程部经理兼德黑兰办事处主任,伊朗、越南、巴基斯坦水电及火电项目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水电项目部部长,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海外业务二部总经理。
刘德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2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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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刘志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郭彩芬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郭彩芬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选举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附件:刘志强先生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刘志强先生:男,1971年9月生,汉族,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河北省保定会计师事务所任评估部经理,河北省保定大雁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一部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一部经理、审计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业务主管、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刘志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27
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
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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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清算并注销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2、营业执照号:210200000038745;
3、注册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19层1-3、5-7、11号;
4、法定代表人:张宏耀;
5、注册资本: 5,570.00万元;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77%;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10.23%。
8、经营情况: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公司”)总资产66,760,629.74元,净资产65,022,706.95元,营业收入310,898.09元,营业利润55,021.9元,净利润53,045.01元。
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注销原因
大连公司主要以一般贸易为主业,近年来持续受市场、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主营业务不突出,业务结构不稳定,盈利能力较弱,经大连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于2014年11月开始停业(详见公司已于2015年1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停业的公告》)。考虑到市场环境及大连公司现状,为了维护股东及相关方权益,增强公司治理效率,公司将清算并注销大连公司,大连公司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清算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大连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该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2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