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丹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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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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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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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公司主导产品合成维生素 E 市场价格下降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减少。
公司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日期:2017-4-26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7-01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 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同时登载于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综合大楼及昌海生物质检系列车间建设用地划转的议案》;
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公司综合大楼的议案》及《关于建设昌海生物质检系列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建设综合大楼及质检系列车间。(详见公司2016年9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50号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综合大楼及质检系列车间的实施主体,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为此,公司拟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权属的2015G1(A-5-2014-14)地块(部分,16.5亩)、2015G1(A-5-2014-12)地块(0.8亩)、2014G6地块(19.1亩)、2016G2地块(25.8亩),以及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被公司吸收合并)权属的2014G7地块(8亩),划转至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用以建设综合大楼和质检系列车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17- 01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街绍兴益泉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9日
至2017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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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4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17-006号、临2017-00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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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登记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和参会;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和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需另加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登记和参会。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 6 月 7 日、6 月 8 日(上午 9:00——11:30, 下 午 2:00——5:00 )。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联系人:巫梦梦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 398 号科创园 A 楼(综合楼)3 层 (邮编:312366)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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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