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及孙公司西藏里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飞扬”)、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逸海”)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广告款7,730,800.00元,盛世飞扬、新疆逸海多次催款无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情况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相关公告(临2017-001、临2017-007、临2017-008)。

 此外,道格拉斯拖欠公司招标保证金500,000.00元,公司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将前述合计8,230,8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8,230,800.00元,并计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临2017-017号”公告以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十四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13:00-15: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7层)七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9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9:00-11: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7层)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余亦坤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