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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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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秀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利润表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刚

 日期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17-029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志刚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桃李面包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的议案》

 基于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要求及定位,为突出核心竞争优势,树立公司新的企业形象,将公司中文名称“天津友福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对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17-030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桃李面包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董事吴学群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执行总经理吴学亮,财务总监谭秀坤,董事会秘书张银安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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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议案名称:关于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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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丁明明、董萌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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