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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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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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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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3.7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销售回款率下降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02.01%,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预付电费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57.4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上年度销售预收款本期已结算所致;
4、应交税金:本报告期末应交税金比年初增加87.7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146.8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所致;
6、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3.78%,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公司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6.58%,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借款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77.64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54.4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收到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应收国产设备退税款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02.48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盈利状况好转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720.05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支付上年末应付未付款项导致货款支付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7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股票因筹划相关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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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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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39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五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监事杨士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凤女士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成都和谐双马科技有限公司增加经营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成都和谐双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法人代表:谢建平。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成都和谐双马科技有限公司决议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经营项目。拟注册的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体育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体育经纪;旅游资源、景区景点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咨询服务;旅游项目的设计策划;文化传媒、演艺会展;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各类策划活动;策划创意服务等(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建立良好的执行规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如下的对外投资审批决策权限: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不含本数)的对外投资事项,关联交易除外。
公司总经理在行使上述权限审批对外投资前须获得战略委员会对该项投资的同意,若未获同意总经理不得行使上述权限。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7-40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