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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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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4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2日(星期二)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036)。公司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选举徐金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选举陈汛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3选举顾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4选举张利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5选举禤达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贺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选举容敏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选举赵建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4选举吴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3.1选举郭守彬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2选举李兴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12、议案14、议案16至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3、1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议案1至议案16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7-1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议案6、7、9、10、11、12、14、16、17、1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1至议案13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11、12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1.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12.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议案13选举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3.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一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1议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1议案1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格填写说明:

 1、议案11、12、1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该有效表决权平均分配给董(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董(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该有效表决总数。

 2、除议案11、12、13以外的其他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3、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4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2,074,804.25元的14.65%),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7-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4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通知,徐金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徐金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4,86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921%,其中质押的股份合计为5,03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356%,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0%。徐金富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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