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14:30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孙瑞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54,287,545股,占公司总股本595,340,230股的59.510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54,27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6,54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9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公司聘请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 山东金岭铁矿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6,5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3%;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公司2016年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公司关于推荐戴汉强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
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雷 徐丽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