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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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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海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镇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3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4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镇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4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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