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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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张俊平、杨金国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王彩云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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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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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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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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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与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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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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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选举潘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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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议案名称:选举刘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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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议案名称:选举胡利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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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议案名称:选举王晓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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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议案名称:选举闫俊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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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议案名称:选举张俊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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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议案名称:选举高德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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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议案名称:选举高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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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议案名称:选举张心灵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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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议案名称:选举吕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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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议案名称:选举肖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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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选举詹亦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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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选举彭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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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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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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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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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7年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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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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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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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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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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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中,第十三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显勇、郑丹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17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郭英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17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确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确认潘刚、刘春海、胡利平、王晓刚、闫俊荣为公司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潘刚、刘春海、胡利平、闫俊荣、张俊平、张心灵(独立董事)、吕刚(独立董事)、肖斌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潘刚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高德步(独立董事)、高宏(独立董事)、潘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高德步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高宏(独立董事)、高德步(独立董事)、张心灵(独立董事)、潘刚、闫俊荣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高宏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张心灵(独立董事)、吕刚(独立董事)、闫俊荣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张心灵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