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258号市北高新商务中心3F宴会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朱忠兰女士、齐庆中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葛文斌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对2016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议案9涉及与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系股东魏中浩先生及其亲属投资并控制的企业,股东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系魏中浩先生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故关联股东魏中浩先生和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等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至12项议案均为普通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寅炳律师、朱萱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5)第07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表所示。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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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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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09)。
1、香精扩产及香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建香料生产基地及香料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香精扩产及香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33号;新建香料生产基地及香料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680号。因上海市嘉定区政府已确定重点发展科技研发、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以及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打造有效辐射长三角、宜业宜居的特色功能区,而上述募投项目与新产业政策契合度较低,2016年以来,公司一直与嘉定区政府就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沟通,并慎重推进项目进度。
2017年3月,嘉定区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统筹产业项目评审准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精准把握产业导向的原则。紧紧围绕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着力推进四大产业集群(物联网全产业链集群、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高端医疗产业集群、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集群)发展,推进资源要素向四大产业集群集聚。严格按照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结合各镇的产业功能定位,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公司上述募投项目需要参照执行《通知》规定,进行重新审核。
综上,按照原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存在较大政策风险,公司将根据新的政策导向制定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必要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食品配料物流中心项目
食品配料物流中心项目的推进,建立在ERP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之上。目前,公司ERP项目一期已经上线,食品配料物流中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