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 至2017年4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注册地、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09,72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3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63,63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7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6,080,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6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制度的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9,720,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