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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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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4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16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的 相关事宜及办理必要的手续(详见公司 2016年12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80])。

 2017年3月,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8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7年4月19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www.shclearing.com)上的相关公开资料。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4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萍乡市安源区“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投资参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中的张家湾美丽乡村建设、安源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两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22.5亿元以上。

 2、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经三方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框架协议所涉项目涉及须招投标事项,待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另行签订协议;各方的最终权利义务以各方基于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而签署的最终协议之约定为准,如各方未能签署最终协议,本框架协议自行废止。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7年4月18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源区政府”)、和谐新农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集团”)在萍乡市签署了《萍乡市安源区“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萍乡市安源区“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主要包括张家湾美丽乡村建设、毛泽东收藏品博物馆、安源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6个子项目,其中,公司投资参与的项目为张家湾美丽乡村建设、安源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投资参与的项目总投资额预计22.5亿元以上,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依法取得建设权后,根据建设进度和发展需要及时分别签订;单个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由公司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报政府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

 区长:康峰;

 法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世纪广场3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和谐新农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勇;

 注册地址:汉阳区七里庙8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农村建设开发;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农产品种植;家兔养殖;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花卉种植、批发、零售;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陪护服务、代送物品服务、送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卢洪华持有其77.3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乙方未与公司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

 (1)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和谐新农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以新农村建设开发、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全国MB绿色建筑房地产开发、文化影视传媒、生态农业开发、科技开发、老年爱心护理工程、节能环保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开发公司、全国实施MB绿色建筑体系的民生建设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和谐集团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

 乙方:和谐新农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张家村

 2、合作项目:“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总投资30亿元以上,建设周期为3年,包括张家湾美丽乡村建设、安源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6个子项目。其中启迪桑德投资参与的两个子项目为:

 ①张家湾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投资:拟投资2.5亿元。

 投资经营模式:由安源镇人民政府、启迪桑德、和谐集团根据建设主体各自出资。

 建设周期:一年

 建设内容:村庄生态肌理修复、环境修复、民居整旧如旧修复、垃圾污水治理修复等。

 ②安源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规模:20亿元以上

 投资模式:以PPP模式建设,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优先考虑启迪桑德和和谐集团作为联合体投资。

 建设周期:3年。

 建设内容:建设张家湾美丽乡村及安源全域旅游产业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全力促进安源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安源旅游品牌,使之成为安源的支柱产业。

 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由乙方或丙方依法取得建设权后,根据建设进度和发展需要及时分别签订。单个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由乙方或丙方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报政府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与乙方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甲方积极争取省、市有关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优惠政策,力争将张家湾村申报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并出台支持该项目建设的本地政策,按照本地相应最优惠的招商政策对乙方、丙方给予支持。

 (三)乙方、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丙方承担各自部分投资,并按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缴足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乙方、丙方严格按国家法规政策申报、建设、运营本项目,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相应的申报、建设、运营此项目给政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就纠纷事项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2、如甲、乙、丙三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将争议提交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生效条件

 三方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项目涉及须招投标事项,待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另行签订协议。

 各方的最终权利义务以各方基于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而签署的最终协议之约定为准,如各方未能签署最终协议,本框架协议自行废止。

 (六)其他

 如果乙方、丙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甲方可取消其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项目开发权。如果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乙方、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三方确认的前期投入及其他损失。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实现各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合作框架协议所涉项目未来如能落地实施,项目建设及运营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框架协议签署及履约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任何影响,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协议签署以及实施方案尚未落实,有待在合作具体条件达成时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萍乡市安源区“红色安源美丽乡村文旅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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