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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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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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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期: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地点: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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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40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莎、邹允

 联系电话:0412-2538288

 联系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指定传真:0412-25383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02;

 2、投票简称:聚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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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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