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04月21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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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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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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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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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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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银行类机构接近第一次MPA考核时点,同时也观察到省域银监局对辖区内的银行信贷考核导致部分负债成本优秀的银行存单收益大幅上行,市场银行类机构开始进行竞争性吸收资金,同业存款和存单价格逐级上行,但不同信用等级银行存单利差扩大幅度有限,遇大盘转债申购资金冻结,其一二级收益率达到峰值。基金报告期间,尝试进行对高评级存单收益进行长期锁定以期获取平时融资流动性以及后期资金宽松后的利差收入,但建仓仅获取平均收益,最优价格出现时间区间短暂同时伴有货币基金自身有阶段性赎回,负偏离指标也制约了进一步的配置空间。
前期存单利率高企,融资成本控制较强的发行人,短期融资券发行受阻,融资需求积压。同时股票定增融资受到限制,目前大部分发行人已经选择了可转债进行融资。预计下一阶段6月份之前流动性仍存在较大波动,但因考核时点已过,同业存款前期收益将很难持续,主要收益提升来自于二级市场波动带来交易性机会,基金将在此阶段以资金业务为主,不断优化自己的融资结构和持仓以及申购资金来源,在保证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下,为二级市场波动留出充足操作空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9677%,业绩基准收益率为0.33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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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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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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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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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没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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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没有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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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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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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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5.9.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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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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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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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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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9.1.2《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9.1.3《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9.1.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1.5报告期内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http://www.xf-fund.com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