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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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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1号文)的核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募集资金合计24,00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28.56万元后,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6.24万元。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引力传媒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对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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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检查

 1、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4日、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两次对引力传媒进行了现场检查,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场检查等,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引力传媒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环境、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进行了核查。

 2、2017年4月12日,公司公布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73,203.30万元,比2015年减少6.79%;2016年实现营业利润4,252.81万元,比2015年增加60.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3.19万元,比2015年增加21.66%。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传统媒介代理业务出现一定程度下降。2016年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都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度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相比2015年度大幅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2016 年德邦证券保荐代表人在对引力传媒2016年持续督导过程中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公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股票激励、对外投资等公告。本保荐机构主要就如下方面对于引力传媒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通过工作沟通函的方式,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持续督导监管要求及保荐协议约定加强配合保荐机构进行信息披露文件的事前或事后审阅;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公司章程;

 5、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6、审阅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信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7、审阅其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引力传媒在2016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邓建勇 胡旭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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