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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于2017年3月21日完成发行上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彭俊先生和江海清先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7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投证券《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江海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国中投证券指派陈祎健先生接替江海清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江海清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彭俊先生和陈祎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陈祎健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陈祎健先生简历
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国中投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参与了天威视讯、永安药业、长方照明、猛狮科技、鹿港文化、海得控制等多个IPO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