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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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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0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公司2015年租金误列支为保证金、现更正调至管理费用租赁费,调增2015年管理费用99,643.33元,调减其他应收款99,643.33元;

 2、公司对2015年中信乾景·绿色星城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T2类信托单位的理财收益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认定为不属营业税范畴现更正冲回,调减2015年税金及附加3,473,866.67元,调减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473,866.67元;

 3、上述两事项更正对所得税及未分配利润产生影响,调增所得税费用843,555.84,调增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843,555.8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530,667.50元。

 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0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全部参与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0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全部参与表决。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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