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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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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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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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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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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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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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