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本期债券简称“17金洲01”,债券代码为“112505”。
根据《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区间5.00%-7.00%。根据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过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6.90%。
发行人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6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式请参见2017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