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合作协议系合作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和项目的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实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战略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到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9日,公司在北京与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莱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诚信合作、发展共赢”的宗旨,遵循“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着力开发适合于直播平台的各类广告业务模式,并对接各类潜在广告主,进行商业化推广运营等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合资公司的具体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协议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洁鸣
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3单元10层231101
4.注册资本:171.3224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网络直播等
6.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蜜莱坞公司0.7423%的股份,公司与蜜莱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协议内容未涉及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系国内领先的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商,具备十年以上整合营销传播领域的运营经验,乙方系国内知名直播平台-映客的拥有者,映客直播平台已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在直播领域已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共同对直播平台的商业价值进行深度开发,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乙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广告业务以及相应的投资业务等。
(二)合资公司将着力开发适合于直播平台的各类广告业务模式,并对接各类潜在广告主,进行商业化推广运营。
(三)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天内,双方将力争达成合资公司的设立以及有关具体合资协议、合作协议的签订。在双方洽商期间,乙方不应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所涉合作事宜开展任何接洽或谈判。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合作协议系合作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和项目的落地,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战略协议。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均在限售期内,不存在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