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辰诗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辰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辰诗”)拟将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向成都辰诗发放贷款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35,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10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于近日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依据约定,截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若成都辰诗存在应付未付的借款本息,则本公司按照所持有的成都辰诗40%的股权比例,为成都辰诗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代偿承诺函》中对应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14,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10日。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14),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成都辰诗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1号
法定代表人:毛江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电器设备。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辰诗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成都辰诗总资产268,835.47万元,总负债263,290.20万元,净资产5,545.27万元,净利润-1,355.27万元。
三、代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若成都辰诗存在应付未付的借款本息,则本公司按照所持有的成都辰诗40%的股权比例,为成都辰诗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代偿承诺函》中对应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14,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10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