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7-022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暨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1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并已与司法冻结申请人达成和解,被司法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
英达钢构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系其作为担保人之一,涉及与相关主体间的担保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2017)鲁02民初515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冻结了英达钢构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事项当事各方已达成和解,冻结申请人已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鲁02民初515-1号],向中登公司申请解除对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经向中登公司查询确认,英达钢构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解除后,英达钢构持有公司117,565,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
此次股份冻结事项未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亦未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