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4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号】。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汉源先生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增持的相关事项,经公司与袁汉源先生沟通确认,拟对原公告“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补充如下:“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自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次增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