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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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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7-02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说明

 2017年3月17日,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于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2:0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017年2月)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4;投票简称:三力投票。

 2、在投票当日,“三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更正为: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4;投票简称:三力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修改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附后。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2:0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5日。截至2017年4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区)。传真:0575-8431866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唯放、余毓灏

 联系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邮编:3120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4;投票简称:三力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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