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星科技;证券代码:002132)自2016年12月20日13:00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2016年12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国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政通”)之相关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约定,交易方式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03、2017005、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09、2017012、2017013、2017015、2017022、2017024、2017025、2017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