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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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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由于公告内容不完善,现将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健,股东回报方式持续优化并坚持以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中心,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本次所提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并增加股票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变化。

 2、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根据首发上市的承诺,在本次预披露后未来6个月内仍处于锁定期,不能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预计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曾琳先生)同意,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该预案时投赞成票。

 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曾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在上述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补充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曾琳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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