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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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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7-010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7年3月16日1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公司以及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对交易标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中兴华专字(2017)第010077号)、《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7)第01037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1号)、《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25625号)、《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部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2562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立、王国丰、王建新、赵彦明、赵寅虎、薛春雷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40号)提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立、王国丰、王建新、赵彦明、赵寅虎、薛春雷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 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7-011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宋春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公司以及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对交易标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模拟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中兴华专字(2017)第010077号)、《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7)第01037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1号)、《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25625号)、《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部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2562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40号)提出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情况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 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7-012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的《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40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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