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订了《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367号(简称:长江宝367号 代码:SQ9367)。相关信息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或保本回购协议。同时,投资品种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2016年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367号
简称:长江宝367号
代码:SQ9367
2、理财产品类别:本金保障型
3、理财产品存续期: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6月14日,计90天
4、固定收益率:4.40%
5、认购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6、收益确定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产品存续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7、偿付安排:到期一次性兑付本金和收益
8、兑付日:2017年6月15日
9、资金到账日:存续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
10、提前终止与转让:由于乙方的风险监管指标发生变动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外部强制性规定的变动导致本次交易违反相关外部监管规定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甲乙双方均无权提前终止和转让本产品。
11、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
12、税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本期产品所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承担。
13、风险揭示: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①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②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2)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②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本公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本公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至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本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③操作风险。由于本公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全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④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本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本公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本公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本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14、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则。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四、公司与长江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367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367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类别为本金保障型,不存在投资风险。
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余额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范围之内;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5,960.645072 万元(含风险投资范围理财产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1%,余额(含风险投资范围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额范围之内。
八、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367号理财产品协议、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0191120108理财产品赎回电子回单凭证、收益回单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