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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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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深入合作的框架性意愿,后续的具体投资事项需另行约定,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设立公司及投建具体项目尚需履行决策程序及相关部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6亿元,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益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广西贵港市生猪生态环保养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6亿元投资年出栏100万头仔猪的猪苗场及配套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介绍

 1、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工业区福平路8街5-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英灼

 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开发服务;收购农副产品;投资管理服务;零售鲜肉(仅限猪、牛、羊肉);饲料零售;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批发;饲料添加剂批发。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级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下辖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和桂平市。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建设主体的情况

 (1)名称:贵港市益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益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仔猪、生猪养殖及销售、饲料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4)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5)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公司拟控股贵港益豚,具体持股比例以公司审批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拟建设的项目及规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亿元投资年出栏100万头仔猪的猪苗场及配套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项目,发展公司新型“公司+农户”无公害定单生猪环保养殖模式,为合作农户提供健康仔猪、饲料、药品等。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深入合作的框架性意愿,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以上项目有实质性投建行为。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总投资:预计16亿元。

 2、项目内容:在依法取得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公司拟兴建10-12个年出栏仔猪共100万头的猪苗场,配套年产20万吨饲料厂2个,发展新型“公司+农户”无公害定单生猪环保养殖模式;公司负责饲养母猪、生产仔猪、规划养殖小区、协助农户建农场或高床猪舍,为合作农户提供健康仔猪、饲料、药品等,扶持年出栏1000头育肥猪的1000户农户参与项目建设。

 3、合作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项目筹建期合作双方共同派人成立项目协调工作组,促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贵港市位于广西最大的平原浔郁平原中部,土地平整肥沃,农业资源及农产品丰富,是全国最大的生猪品种改良基地,水、公、铁交通发达。公司本次投资主要是利用当地地理优势和丰富的农业资源,依公司战略目标,进一步拓展无公害生猪健康养殖业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本次投资还可以通过“公司+农户”养殖经营模式,解决农户缺技术、缺资金的养殖困境,拓宽农户生产经营渠道、增加农户收入,实现合作共赢。

 2、存在风险

 项目的最大风险来自于管理水平和疫病困扰以及市场波动。

 应对措施:通过新型的生产模式以及专业化的管理,将暴发疫病的风险压至最低,使项目保持较高的生产水平,通过一条龙的产业链接农户,有效抵御市场波动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

 公司此次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是框架协议,最终合作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项目时,公司还需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事项,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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