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公告编号:2017-01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5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57,361,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73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6,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24%。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58,967,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753%。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816,8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0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李建国先生、杨健先生、李燕女士、徐德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向东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3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62%。
(2)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波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61%。
(3)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国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61%。
(4)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健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61%。
(5)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晓清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61%。
(6)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德力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90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53,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9201%。
2、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范玉顺先生、林中先生李燕女士、栾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玉顺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95%。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中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95%。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燕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8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1%。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38,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6483%。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栾大龙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59,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08,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96%。
根据表决结果,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李建国先生、杨健先生、郑晓清女士、徐德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林中先生、李燕女士、栾大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十名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郭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选举郭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658,867,0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15,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668%。
上述选举的监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苏根继、蒋恕慧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振强、廖克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7-01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7年2月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选举薛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吕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薛向东先生、吕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林中(独立董事)、薛向东、李燕(独立董事),林中主席;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范玉顺(独立董事)、薛向东、吕波,范玉顺任主席;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燕(独立董事)、杨健、林中(独立董事),李燕任主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栾大龙(独立董事)、薛向东、范玉顺(独立董事)、李燕(独立董事),栾大龙任主席。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提名,聘任吕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吕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金伟先生、李建国先生、夏金崇先生、林文平先生、刘志华先生、杨健先生、王佺先生、韩士斌先生、徐德力先生、董国勇先生、阮晋先生、侯志国先生、任安彪先生、尹继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提名,聘任杨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电子邮箱:strongyang@dh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16层。
杨健先生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叶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17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提名,聘任张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雯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电子邮箱:zhangwen_cw@dh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16层。
张雯女士已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吕波先生提名,聘任朱竞秀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授权担保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授权担保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情参见2017年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薛向东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进口处项目经理、中国机械工业电脑应用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加拿大ONYX公司驻华首席代表;现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信息化协会理事长、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北京市党委书记联谊会理事、湖南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北京泰安企业商会会长、中国传媒大学MBA实践导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MBA企业导师、中国智慧城市投资联合体首任轮值主席。薛向东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向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2.18%的股权,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北京东华诚信工业设备中心(有限合伙)40%的股权和北京合创电商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的60%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24.73%。薛向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除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薛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薛向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波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讲师,2016年北京市优秀企业家,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任加拿大ONYX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总监、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波先生持有本公司0.19%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吕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建国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联想集团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国先生持有本公司0.08%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李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健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健先生持有本公司0.03%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杨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晓清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东南技术贸易总公司、北京三金电子集团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晓清女士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郑晓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晓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德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电力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德力先生持有本公司0.02%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徐德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德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玉顺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动化系系统集成研究所所长、网络化制造实验室主任、国际自动控制联合会先进制造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自动化与系统集成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自动化分会副主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范玉顺先生目前还兼任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范玉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范玉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玉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范玉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林中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研究部副主任,总工程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CAD&CG专委会委员。林中先生目前还兼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林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林中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燕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女士自1978年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并于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李燕女士目前还兼任安徽荃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李燕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栾大龙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就任军事科学院研究员。栾大龙先生自2003年就读于西北工业大学,2007年博士毕业并获得学位。栾大龙先生目前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栾大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栾大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栾大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栾大龙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金伟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华北油田研究院计算机室、中海油总公司计算中心、意大利好利获得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伟先生持有本公司0.02%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金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金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金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公安部计算机通信局、中国机械工业电脑应用技术开发公司、中联电脑(国际)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金崇先生持有本公司0.09%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夏金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夏金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文平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为北京理工大学讲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系统集成部暨系统集成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文平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林文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文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志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中国电信163省网工程、原邮电部移动局结算中心高额漫游数据结算工程等项目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软件开发部暨软件研究院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华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刘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志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佺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200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一直担任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佺先生持有本公司0.05%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王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士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医疗卫生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士斌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韩士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韩士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国勇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国勇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董国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国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晋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阮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阮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莉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中软股份深圳子公司(深圳英泰公司)会计,恒升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莉女士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叶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志国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志国先生持有本公司0.01%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侯志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侯志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安彪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工程师,长期从事金融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北京市民防局信息中心工作,从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安彪先生持有本公司0.002%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任安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任安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继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自2002年一直在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继南先生持有本公司0.003%的股权,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尹继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尹继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雯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自2014年7月就职本公司证券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张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竞秀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曾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首润集团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竞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朱竞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竞秀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7-01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于2017年2月9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苏根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附件:
监事会召集人简历:
苏根继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讲师,曾任呼和浩特第一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经纬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召集人、法律部负责人。
苏根继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苏根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根继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7-01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高通信”)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由于董事会授权担保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至高通信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保贴、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子公司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6亿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至高通信基本情况
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29 号万融大厦 A 座 601、602、603、701、702、703 室,法定代表人:章云芳,主营业务:移动通讯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的研发、销售;无线路由器的研发、销售;软件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4-0346 号文办理);行业应用终端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与技术支持
与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至高通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上表所列至高通信2015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6亿元,皆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15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31%。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