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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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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7-007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在伊朗签署了《德黑兰地铁六号线合同》,公司以EPC(设计,采购,施工)方式工程总承包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项目,包括该项目土建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和试运行,合同金额121,856.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8.7亿元人民币。(详见2012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重大合同公告》及2012-2015年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该合同尚未生效。

 2017年1月18日,公司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签订《德黑兰六号线项目合同修改协议书》,合同有以下修订:

 1、合同标的

 原合同标的为:以EPC(设计,采购,施工)方式工程总承包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项目,包括该项目土建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和试运行;

 修订后合同标的为: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项目的地铁车辆、备件及相关培训服务。

 2、合同价格

 原合同价格为:合同总价121,856.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8.7亿元人民币。

 修订后合同价格为:合同总价348,000,000欧元,约合人民币2,543,880,000.00元。

 3、合同生效条件

 原合同生效条件为:①业主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和项目保险费的15%及管理费(三项费用约合计7460万美元);②业主开出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③业主解决合同金额85%的资金安排。

 修订后合同生效条件为:①收到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②签署融资协议。

 4、合同履行期限

 原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起四年。

 修订后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

 现将修订后的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重大合同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1)收到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

 (2)签署融资协议。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合同生效日指公司收到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的日期,及融资协议签署日期,以后到者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合同》规定,本合同的生效执行取决于业主能否满足生效条件。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融资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尚未生效。合同生效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4.该合同尚未生效,《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合同修改协议书》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董事长Maziar Hosseini先生,注册资本160,000亿里亚尔,注册地为伊朗首都德黑兰市,主营业务为在德黑兰市政府监管下建设和发展德黑兰及其周边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德黑兰市属全资公司,公司与其在德黑兰城郊电气化铁路、德黑兰地铁四号线等多个项目上已有成功合作。随着德黑兰轨道交通的发展,该公司的实力愈加强大,有良好履约历史和较强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8日,公司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在伊朗签署了《德黑兰六号线项目合同修改协议书》,公司将为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项目提供地铁车辆、备件及相关培训服务。

 1、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348,000,000欧元,约合人民币2,543,880,000.00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

 (1)收到合同金额5%的预付款;

 (2)签署融资协议。

 3、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合同生效日指公司收到预付款的日期,及融资协议签署日期,以后到为准。

 4、合同范围

 为德黑兰地铁六号线项目提供地铁车辆、备件及相关培训服务。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项目尚未生效,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如果合同项目生效执行,该项目收入按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确认,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伊朗德黑兰地铁六号线合同修改协议书》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德黑兰地铁六号线合同修改协议书》中、英文版本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7-008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伊朗内政部406辆地铁车采购项目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1)收到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

 (2)签署合同金额85%的贷款协议;

 (3)合同协议书获得两国有权部门合法授权和批准。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17个月。

 合同生效日指公司收到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的日期,合同总额85%的贷款协议签署日期,合同协议书获得两国有权部门合法授权和批准的日期,以后到者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合同》规定,本合同的生效执行取决于业主能否满足生效条件。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合同金额85%的贷款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协议书尚未获得两国有权部门合法授权和批准,合同尚未生效。合同生效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4.该合同尚未生效,该合同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董事长Maziar Hosseini先生,注册资本160,000亿里亚尔,注册地为伊朗首都德黑兰市,主营业务为在德黑兰市政府监管下建设和发展德黑兰及其周边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为德黑兰市属全资公司,公司与其在德黑兰城郊电气化铁路、德黑兰地铁四号线等多个项目上已有成功合作。随着德黑兰轨道交通的发展,该公司的实力愈加强大,有良好履约历史和较强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8日,公司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在伊朗签署了《伊朗内政部406辆地铁车采购项目合同》,公司将为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提供406两碳钢地铁车的车辆设计、供货、制造、采购;提供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且满足两年商业运营需求的相应备件,提供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车辆测试服务和业主人员培训。

 1、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495,320,000欧元,合人民币3,620,789,200.00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

 (1)收到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

 (2)签署合同金额85%的贷款协议;

 (3)合同协议书获得两国有权部门合法授权和批准。

 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17个月。合同生效日指公司收到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的日期,合同总额85%的贷款协议签署日期,合同协议书获得两国有权部门合法授权和批准的日期,以后到者为准。

 4、结算方式

 (1)预付款

 根据信用证,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在收到公司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应向公司支付15%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

 (2)发货付款

 在收到每一批次海运单据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应通过信用证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值总价的85%。

 (3)培训付款

 在收到受训方签字的发票与培训记录后,德黑兰城郊铁路公司应通过信用证向公司支付该阶段培训金额85%的培训款。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项目尚未生效,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如果合同项目生效执行,该项目收入按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确认,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伊朗内政部406辆地铁车采购项目合同》中、英文版本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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