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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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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7-00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8.3亿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

 ● 理财产品类型:本金收益浮动型

 ● 理财期限: 无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出资2亿元人民币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产品。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后做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购买“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基本无风险。

 三、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8.3亿元,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产品说明如下:

 ■

 (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购买工银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产品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提供对等数额15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2016年5月18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大连) 综字第A167201603010001(额保001)号],公司为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平银(大连) 综字第A167201603010001号]项下所应承担债务5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2016 年4月29日、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6-021、2016-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了一笔《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第20161208002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六千万元整,贷款用途为用于本部及下属商贸板块子公司经营性采购,贷款期限为十一个月。

 三、备查文件

 1、《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提供对等数额15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2016年5月18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大连) 综字第A167201603010001(额保001)号],公司为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平银(大连) 综字第A167201603010001号]项下所应承担债务5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2016 年4月29日、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6-021、2016-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了一笔《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第20161208001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二亿三千万元整,贷款用途为用于本部及下属商贸板块子公司经营性采购,贷款期限为十一个月。

 三、备查文件

 1、《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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