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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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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6-12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柴国生先生近日将其持有的20,9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7.62%,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12月19日全部办理完毕,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办理完毕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

 有关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历次办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信息如下:

 1、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2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该笔质押手续已于2013年7月23日办理。详见公司2013-024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7,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该笔质押手续已于2014年6月23日办理。详见公司2014-025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3、公司于2014年7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其质押的12,000,000股公司股份于2014年7月1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4-029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4、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14,46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同时,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质押的13,000,000股公司股份于2014年12月10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4-063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5、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该笔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2月10日办理。详见公司2015-012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6、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29,12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该笔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6月18日办理。详见公司2015-059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7、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20,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该笔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12月23日办理。详见公司2015-119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8、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其持有的32,190,000股公司股份于2015年12月30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5-122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9、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18,35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6月24日全部办理完毕。详见公司2016-062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10、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持有的29,120,000股公司股份,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6-064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11、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15,574,303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其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办理完毕。详见公司2016-088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12、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通知,其持有的20,000,000股公司股份,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6-114号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759,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6%;柴国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844,3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48%。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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