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已于2016年12月8日批准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6年12月17日披露《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现将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和B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15楼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二洞桥本钢一号门内能管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6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发行数量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锁定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6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16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2016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子议案1、关于选举汪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选举唐朝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修改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7中子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披露在2016年8月25日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其余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议案7、议案8以外,其余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本钢一号门内能管中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童伟刚、陈立文
联系电话: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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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1至8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7),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如议案7中的子议案,7.01元代表第一位董事候选人,7.02元代表第二位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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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董事(如议案7,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