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19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国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3101号)。该决定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6年11月3日举行2016年第8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材料对交易完成后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披露不充分,上市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得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2016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的决议内容,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19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11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83次工作会议审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公司将实现向军工电子领域的业务拓展,把握我国军事工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已于2016年11月6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12月20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国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3101号),根据董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内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协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上述申报、核准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