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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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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8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关于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预订购回式交易的初始情况

 ■

 备注:(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分别于2016年1月15日、1月26日追加6,650,000股、2,280,000股(合计8,930,000股)股份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经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股转增10股后,大东南集团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股份数量由46,480,000股增加至9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

 二、股东进行延期购回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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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系大东南集团的融资行为,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大东南集团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大东南集团。

 4、待购回期间,大东南集团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大东南集团违约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大东南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434,591,692股,占公司总股本23.14%。其中: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9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5%;累计质押434,5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14%。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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