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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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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6-089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9日,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2212号《关于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二次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2016年10月10日,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达浦宏”)与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上海浦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达浦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2.05%。10月13日,新达浦宏披露了增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现有如下问题需你公司向新达浦宏核实后补充披露并回复我部。

 新达浦宏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浦东科投的股东中没有任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浦东科投形成控制关系。请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浦东科投的控制权进行认定。请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方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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