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6月3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资产收购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9号)。
公司2016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0号)已确定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30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1号),公告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6年6月29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于2016年7月9日、2016年7月16日、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32号、临2016-033号、临2016-034号)、2016年7月3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43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6年8月6日、2016年8月13日、2016年8月2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44号、临2016-045号、临2016-047号),于2016年8月2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51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于2016年9月3日、2016年9月10日、2016年9月2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56号、临2016-057号、临2016-06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对重组方案进一步协商和沟通。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事前审批意见,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推进中。待必要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