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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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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通讯表决,最终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14,299.76万元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独立意见》。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5,506.24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暂定,以最终工商注册设立的名称为准),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313.78万元及自有资金投入4,192.46万元,共计投资25,506.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独立意见》。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三)关于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决定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4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17,400万元及自有资金增资5,000万元,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独立意见》。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7,054,012股已于2016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7,328,688股,增至244,382,700股。

 决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32.8688万元。

 修订后的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38.27万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732.8688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438.27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的变化,决定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变更注册资本及章程等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14,299.76万元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5,506.24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暂定,以最终工商注册设立的名称为准),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313.78万 元及自有资金投入4,192.46万元,共计投资25,506.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决定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4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17,400万元及自有资金增资5,000万元,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众思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04号《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向靳荣伟发行6,020,258股股份、向白素杰发行1,924,592股股份、向张晓飞发行709,060股股份、向孙丽丽发行489,589股股份、向罗丽华发行303,882股股份、向雷勇超发行202,588股股份、向罗辉建发行202,588股股份、向赖世仟发行50,647股股份、向朱芳彤发行50,647股股份、向孙诗情发行33,764股股份、向朱莹发行23,635股股份、向冯晓勇发行23,635股股份、向谭琳琰发行23,635股股份、向丛镜哲发行23,635股股份、向黄朝武发行23,635股股份、向黄铭祥发行23,635股股份、向郭四清发行2,921,665股股份、向王克杰发行101,294股股份、向徐杨俊发行1,448,508股股份、向李仁德发行96,567股股份、向赵翔发行96,567股股份、向黄坤发行87,788股股份、向姚泽琨发行52,673股股份、向林文华发行30,725股股份、向梁浩发行26,336股股份、向郭信平发行3,925,15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137,3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7,054,012股已于2016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13日止,合众思壮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汇入的募集资金948,475,405.5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078,351.50元。

 二、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实施、单独核算,经公司三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欧电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14,299.76万元向吉欧电子增资,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吉欧电子拨付款项。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思壮”)、(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暂定,以最终工商注册设立的名称为准))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公司向吉欧电子增资25,506.24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吉欧电子全资子公司武汉思壮,武汉思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313.78万元及自有资金投入4,192.46万元,共计投资25,506.24万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武汉思壮拨付款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拓力”)增资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思拓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决定向思拓力增资22,4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17,400万元及自有资金增资5,000万元,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思拓力拨付款项。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吉欧电子、思拓力增资以及吉欧电子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思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及投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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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立信中联审字(2016)D-0316号审计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080,128.08元,净资产为28,525,103.91元,营业收入为50,913,687.80元,净利润为2,784,694.33元。

 2、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立信中联审字(2016)D-0315号审计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142,704.86元,净资产为71,020,454.12元,营业收入为94,746,579.04元,净利润为13,844,226.61元。

 3、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最终设立为准)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欧电子拟投资设立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二)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14,299.7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欧电子增资,实施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吉欧电子拨付款项。

 公司向吉欧电子增资25,506.24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吉欧电子全资子公司武汉思壮,武汉思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313.78万元及自有资金投入4,192.46万元,共计投资25,506.24万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吉欧电子拨付款项。

 公司以募集资金17,400万元及自有资金增资5,000万元,共计22,4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思拓力增资,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分期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拨付款项。

 2、增资后股权结构

 ■

 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

 3、增资使用计划

 ■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对子公司增资的方案,是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贯彻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规模与能力,强化产品研发平台,降低产品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为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没有改变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299.76万元向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4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州思拓力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

 同意公司向吉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5,506.24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1,313.78万元以及自有资金投入4,192.46万元,共计投资25,506.24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以吉欧电子、思拓力、武汉思壮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以上三家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以吉欧电子、思拓力、武汉思壮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以上三家公司增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以吉欧电子、思拓力、武汉思壮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以上三家公司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以吉欧电子、思拓力、武汉思壮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吉欧电子、思拓力、武汉思壮增资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众思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以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6 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恒通商务园B10楼3层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 2016年10月13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10月11-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恒通商务园B10楼3层 合众思壮

 邮政编码:1000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蕾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500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3.议案及表决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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