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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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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78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5:00至2016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张志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19,345,663股,占公司总股份55.25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18,782,1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99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63,5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彭东律师和李国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306,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弃权3,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306,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弃权3,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潘先文、曹兴成、周廷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387,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1%;反对184,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1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69%;反对18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潘先文、曹兴成、周廷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387,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1%;反对184,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10,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69%;反对18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彭东、李国意

 3、结论意见: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79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周廷娥女士通知,获悉周廷娥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611,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5,611,9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二、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80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将其原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25,000,000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号)。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潘先文先生该部分质押股份数量相应增加12,500,000股。

 2016年9月26日,潘先文先生将其上述部分质押股份10,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共持有公司107,861,2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其中累计质押股份59,2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4.97%,占公司总股本的27.45%。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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