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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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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67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9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监事、高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9)。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70)。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6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9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6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1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洞矿业”)、黄金洞矿业全资子公司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万矿业”)、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与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上述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实施的项目,待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后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98,091,017.76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他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测算,按现行同期(12 个月)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305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把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 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未进行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70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1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洞矿业”)、黄金洞矿业全资子公司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万矿业”)、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与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上述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实施的项目,待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后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98,091,017.76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他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6.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 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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