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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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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依然增长乏力,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国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在持续探底中呈现出企稳迹象。公司所处的军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积极围绕发展战略规划,充分落实执行年初制订的稳健发展数字机顶盒业务、重点发展智能机电设备和积极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的经营计划,进一步完善定向增发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加速推进业务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好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0,86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9.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2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35%。

 (一)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

 现阶段国内外有线和卫星电视机顶盒需求继续保持平稳,增长速度趋于放缓,但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电信及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对于互联网智能机顶盒的需求继续增长,拉动了互联网智能机顶盒业务快速增长。公司从早期就积极布局通信及其他运营商市场,已经成功介入了国内电信和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市场。报告期内,电信运营商的IPTV和互联网电视运营商的OTT互联网设备需求量显著增长,对公司上半年机顶盒业务收入贡献较大。并且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荣获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2015年度优秀合作伙伴”的荣誉称号。

 (二)智能机电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同智机电的军工智能机电装备业务受益于国防建设现代化的需求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同智机电经过长期的技术和市场积累,在军用智能机电管理系统领域已处于业内前列,长期以来,同智机电注重对新产品、新项目的投入和研发,报告期内,同智机电进一步扩大了新产品、新项目的研发品种和规模,为公司军工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随着《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战略规划的推出,智能制造日益成为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趋势和核心内容,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展结构件制造行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的集成控制技术,加大智能制造的研发和技改投入,极大提高了精密钣金结构件业务的生产效率、产能和质量水平,实现了较好的业绩。

 (三)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1-6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实现生产17.7万辆、销售17万辆,分别同比增长125%和 126.9%,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4万辆和12.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0.8%和161.6%。预计随着上半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的结束及相关政策的落地,下半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增长,公司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业务有望在下半年继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扩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营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规划建设了独立研发中心,重点研发为新能源电动汽车配套的车载充电机和电动空调压缩机等与车载核心零部件相关的技术和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门类和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全力推进电动汽车相关关键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实现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快速扩张。

 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下,公司近几年通过几次并购及后期良好的整合发展,已形成了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平稳发展,智能机电设备业务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公司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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