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7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结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租赁费用、人员费用、营销推广费用,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9,164,49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5,772,053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的是询价方式,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2,204.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7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内容,作出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结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租赁费用、人员费用、营销推广费用,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9,164,49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5,772,053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的是询价方式,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再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2,204.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