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6-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2,205,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762,205,793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643,308,68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日

 2、除权除息日:201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6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账户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后,按新股本2,643,308,68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

 九、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联 系 人:潘洁 龙瑞 王扬

 咨询电话:0512-68660622

 传 真:0512-6866062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6-03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要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集团”或“甲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简介

 1、本协议交易对方为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2、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8号。海澜集团现有总资产500亿元,在2015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238位,在2015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名列44位。海澜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好。

 3、2015年度,公司与海澜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19,769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1.06%。

 4、海澜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超五星级马儿岛酒店、海澜美术馆及飞马水城广场内外装、景观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商(下称合作工程)。

 2、合作工程造价预计人民币12亿元,具体施工合同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海澜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涉及总金额12.00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6.43%。本协议签订前,公司已完成海澜国际马术俱乐部、海澜财富中心、曼巴特购物广场等项目,以较好的施工质量和服务态度获取了海澜集团的认可,与海澜集团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海澜集团是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在文化旅游、商业地产、个人消费板块发展势头良好。本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与海澜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公装业务带来积极影响,同时也为公司在以金螳螂·家为接入口的家庭消费领域布局(包括在休闲旅游、日常消费等)打下坚实基础,该合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

 2、本协议的签订及履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海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