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鉴于周蕾女士、罗志刚先生于2016年4月1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职务。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颜芳女士、邱玉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6年5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投票表决,选举颜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附:颜芳女士简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27日
附:颜芳女士简历
颜芳:女,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宜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作,历任一分公司共青团干事、总公司财务科出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起,担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颜芳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颜芳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颜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